现在是加入Web3创作者经济的最佳时机
在基建 Web3.0 化之前,我们或先看到价值个体的 Web3.0 化
当今的创作者经济体大多搭建在 Web2.0 大型互联网巨头的平台之上,平台的寻租行为让尚未形成网络效应的尾部创作者无法自给自足,甚至放弃创作之路。
创作者经济的基建 Web3.0 化是必然,但创作者个体的价值所有权及捕获传递媒介更是重中之重。律动研究院曾在 《论社交代币将如何重塑创作者经济市场》 一文中相信阐述了社交代币的底层逻辑,在基建 Web3.0 化之前,我们或先看到价值个体的 Web3.0 化。
本文出自 Coinmonk,作者 Daniel 从所有权角度详述了 Web3.0 是如何完全释放创作者经济潜力的底层逻辑。律动 BlockBeats 对原文进行了翻译:
互联网被垄断统治了多年,创作者们一直深受其害,无法发挥出自己真正的价值。
Web 1.0:互联网
Web 2.0:社交媒体与移动互联网
Web 3.0:区块链与人工智能
我们正处于 Web 3.0 的时代。许多对 Web 3.0 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去中心化不会为我们带来任何改变,但我却并不这样认为。
Coinbase 的 CEO Brian Armstrong 认为,Web 3.0 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产物了,在他看来,我们正在将互联网再次去中心化,也就是说,我们正在重新思考互联网最初是什么样子,又为何会是那个样子。
他认为我们需要「考查大型 科技 公司的实力」,因为许多国家都不能受益于创作者经济。我一位在非洲的朋友 Chinedu 就是如此,在当地他们那群创作者很难通过 PayPal 或 Stripe 来挣钱,而我却一直把这当作是理所当然。在我看来,我们在什么地方出生并不应该成为我们加入创作者经济并从中谋生的阻碍。
在 Web 2.0 时代中,我们的创造力的确会受到国籍的限制,但在 Web3.0 中,我们应该努力打破这样的桎梏。
在 Twitter、Instagram 以及 TikTok 等社交媒体平台上面,转换率甚至会高达 100%,这意味着平台连一分钱也不愿意分给创作者。平台拿尽了好处,但用户的利益却因此受损——Chris Dixon。
另外,Twitter 还上线了 Revue 新闻通讯功能,让创作者可以通过发布新闻资讯来挣钱。不仅如此,Twitter 还推出了一项更棒的服务,也就是 Crypto 服务。利用该项功能用户可以使用 Bitcoin 在 Twitter 上转移资金。有了它,从美国向萨尔瓦多汇款将变得比以往更为便捷,这就是这项新功能的魅力所在。Twitter 向我们证明了,Web 3.0 的时代必将到来,只是这一进程会有些缓慢罢了。
然而,Facebook、Instagram 和 TikTok 对 Web3.0 的到来依然置若罔闻,这些企业之中的创作者还在没日没夜的工作,俨然成了公司的仆从。创作者为平台吸引来粉丝,并依据算法对其作出精准分析,这一算法甚至可以判断出人们会不会喜欢你明天穿的帽衫的颜色。创作者可以利用这些算法得出的信息来获取新的顾客,并向他们投放广告。然而,我想再次强调的是,这些广告收入一分一毫都不会分给创作者。
内容平台刚出现时,我们还可以免费使用这些它们,甚至慢慢把这当作是理所当然。不过如今时代已经不一样了,创作者也希望能从平台当中获得自己应得的收益,这非常合情合理。但是,除非扎克伯格被迫出售广告并分享他赚取收入,而不是把钱用来购置房产,否则这一切将不会实现。
想象一下,如果创作者开始向用户收费,那么像 TikTok 这样的平台很快就会面临破产。
Web 3.0 会让所有权归属发生改变。创作者希望拥有他们自己创造的平台,并掌握投票权。这样当平台挣钱时,他们也能跟着挣钱。
内容审查政策是由投票来决定的,是基于区块链共识并通过全球上万台计算机的强制信任而制定的(即便是总统也无权管控区块链选举)。
此外,平台本身的功能也在发生着改变。你是否曾在一个慵懒的周六午后打开你最喜爱的一款应用程序,然后发现里面全都变得不一样了?它变得看起来像是由一个大一 UI/UX 专业新生设计的一样。当然,这种设计并不能让你眼前一亮,但这也不是那个学生的错,只是他们离创作者太远了,是一群局外人在参与软件设计。
Web3.0 的不同之处在于,Web3 中的各项功能是由用户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的。如果有一群用户不喜欢某些功能,他们就可以再制造一个全新版本,并纳入自己喜欢的功能。这一过程也称为分叉,指的是同一平台同时有两个涵盖不同功能的版本。
当所有权可以固定下来并且能向外界公开的时候,人们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Web3.0 时代的所有权是由用户所有,功能也是由用户商讨决定的,而在 Web 2.0 时代,平台对一切都说了算,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向用户。
21 世纪初:制作网站
2010 年代:开发软件
2020 年代:部署智能合约
很多人都没认清 Ethereum 在新兴创作者经济中的角色,它是在让机器而非我们人来执行智能合约。
企业家 Mike Novogratz 解释说:「区块链会让本应收取费用的信息变得不再免费。」还记得 Napster 软件吗?在里面你可以随意免费下载音乐,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下载任何歌曲都可以。
在 Web 2.0 时代的互联网中,也是我们正在使用的互联网中,内容的所有权并没有得到重视。只要你想,你就可以从 Youtube 上免费下载任何视频,也并不会被发现。所以说,我现在的这篇文章也可以通过几下复制粘贴就能被轻松盗走。
智能合约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可以向大家公开内容创作的所有者。NFT 诞生的意义就是想让你把内容变成可以移动的数字资产,这样你就可以在互联网上的任何地点将其发布。
据著名专家 Eric Jorgenson 所言,互联网发展三个阶段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Web1=自由发布
Web2=自由交流
Web3=自由交易
Web3.0 如今解决了内容所有权的问题,并让数字资产可以随意移动,我们这些创作者也因此有了更多的赚钱方式。
Mike Novogratz 说,我们将「目睹商业化不断向创作转变」。未来,创作者可以将自己的创意变现,而且这不仅包括艺术创意,今后所有类型的创意都能为创作者带来收益。
甚至他提到说,未来我们有可能把 NFT 放到 T 恤上,其他人只有戴上 AR/VR 眼镜时才能看到。
在未来,你可以与多方分享资金,也可以任意将你所创作的内容从一个平台转移到另一个更为优质的平台。来自世界各地的创作者们将在一起共同协作,创造出更多的挣钱方法。
等你赚够钱以后,就不用再依靠 Facebook 挣钱了。根据所发布内容的受喜爱程度,分分钟就会有钱流入你的口袋。
在这种模式下,创作者为了得到报酬会全身心投入于创作之中,从而加速 Web 3.0 的发展。只要我们能创作出优质的内容,就会源源不断的挣钱方式向我们招手,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ETH:去中心化的硅谷
DeFi: 去中心化的华尔街
NFT: 去中心化的好莱坞
这种转变并非创作者经济所独有,所有行业都在慢慢发生转变,从中我们也能看出人们有多执着于民主化进程。Web3.0 首先改变的是金融业,并如今它已经成了一个拥有超过 2 万亿美元资产的产业。如今这种转变已经开始在创造者经济当中上演,比如说,Bitclout 等平台发布了自己的 token,并将创作者转化为自己的用户,这样他们就可以投资股票了。
web3怎么赚钱
web3赚钱方法如下:
如果你持有某一个web3.0项目的治理代币token,那么你就有权在对于项目的各种规划进行投票发表自己的意见,就像传统公司的董事会股东有权对公司决策进行一定的干预,用户获得收益的两种最常见的方法,第一种就是任何将token进行质押的用户,不仅参与了维护网络安全的光荣使命,使得网络更加的去中心化,而用户自己也会从中收到来自节点的分红。第二种方法就是如果涉及到任何出售用户数据的请求,只要用户同意,那么用户就可以从中获得收益,其实web3.0通证经济不仅限于上面两种玩法,但无论是哪种玩法,通证经济都会使得每一位参与到web3.0项目的用户个体价值大大提升,因为他的参与度更高了。
WEB3火到连“星爷”都来入局了,对普通人来说,都有哪些投资机会呢?
投资机会还是非常多的,毕竟这一次带来的影响力也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加强对于这方面的学习,或者是对于这些方面的一些了解的话里面的投资机会以及对于科技方面的一些创新带来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互联网公司靠什么赚钱
互联网时代,流量为王,谁掌握了流量的入口,财源就会滚滚而来,所以说互联网公司主要依靠的是浏览量。
拓展资料
研究BAT(百度、阿里、腾讯)TMD(腾讯、美团、滴滴)等典型互联公司,就可以分析出很多的互联网盈利模式,基本上都是B2B、B2C、C2C、O2O等模式或者它们的变体,还有近期非常火爆的“共享模式”。这些模式的特点是,前期看着似乎都是免费的,不怎么收取用户的钱,但是当流量变大,用户基数越来越多,用户黏性不断提高的时候,互联网的盈利就开始了。
盈利模式有以下几种,从互联网早期到现在的各种实例,仅供参考:
1、在线广告是最主要最常见的网络在线盈利模式,国内比较好的是各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等),也包括行业门户,而且大多数个人网站的盈利模式也是这样,靠挂别人的广告生存。新新兴的在线短视频网站,通过影音载入前后的等待时间播放广告主的在线广告(优酷,土豆等),社交平台也可以打广告,代表有:微博、微信;
2、彩铃彩信下载、短信发送等电信增值形式,是早期最疯狂的网络盈利模式之一,几乎每个进入全球排名前十万的商业网站和个人网站都在通过sp获取经济回报,目前由于sp收到中国移动等运营商的限制,盈利率有些下降,以此类模式为主的上市公司市值有所缩水;
3、产品交易性网站:A.通过网站销售别人的产品(C2C和B2C模式)比如,淘宝(C2C)、B.通过网站销售企业自己的产品,厂家直销模式(包含B2C、代理也算);
4、提供独特的资源,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而获得收益,此类模式代表有腾讯(各种会员)阿里巴巴(中国B2B的典范)。
5、网络游戏运营,虚拟装备和道具买卖等,代表有:网易,盛大;
6、搜索竞排,产品招商,分类网址和信息整合,付费推荐和抽成盈利,代表有:百度,搜狗、hao123等;
7、广告中介。广告联盟网站通过给为广告主和站长服务,差价销售广告,获得利润;
8、企业信息化服务。A.帮助企业建设维护推广网站;B.代理销售各大公司的网络产品;C.网络基础服务提供;D.网络营销策划和搜索引擎优化的专业顾问公司;
9、融资的UGC网站一般都是用户制造内容,有了社区活跃度后,自然会吸引VC的眼光,不过后期会从打广告盈利,例如:Bilibili;
10、招聘网站,通过建立会员数据库,为企业提供精准营销服务。这是通过网络大量的会员,为一些企业提供大量潜在的候选人。代表有:51job;
11、建立网络产品,通过销售产品服务来获得收益比如一些信息化系统厂商,通过开发开源软件或者做asp系统服务,这些网站本身就是一种产品和服务,网民可以购买一些技术服务,如视频会议系统租用服务等。比如:阿里云、声网等。
12、共享平台,在APP或者入口投放广告,或者是导入到商城等。
不过,目前最盈利的互联网公司往往掌握着核心技术,主要以做平台收广告费,卖技术和服务,以及收专利费等形式盈利。互联网千变万化,还有各种盈利的变体,有的甚至徘徊在法律的灰色地带。